緬甸法院今天(25日)將針對前國務資政翁山淑枝涉及的一項貪污罪下判,一般預料,翁山可能面對15年的監禁。
自去年在政變中被迫下台以來,翁山淑枝被指控犯下多項罪名,包括:煽動罪、貪污、違反選舉法和國家保密法等,這些罪名的最高刑期加起來超過150年。
到目前為止,76歲的翁山在兩項較輕的罪名下,被判處六年監禁。
《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的話說,法官今天將針對翁山被指收受60萬美元的賄賂和11公斤的黃金指控作出裁決。翁山否認有關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