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新聞網站TODAY報道,現年46歲的被告承認兩項對未成年人做出猥褻行為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2009年在一所中學任教時認識女生,兩人到了2011年2月底發展成親密關係。同年3月到5月間,兩人在校內的活動室獨處時,被告趁機觸摸女生的私處。當時女生不知所措,但事後仍繼續同被告保持聯繫,直到下半年被告決定結束兩人的關係為止。
女生畢業後仍同被告保持聯絡,但在2014年回校擔任代課教師期間出現厭食症症狀,她後來在2016年,在精神科醫生的建議下,停止同被告聯繫。
女生兩年後向朋友透露被告對她所做的行為,校方隨後得知實情並報案。
副檢察官表示,受害女生同被告分手後多次萌生輕生的念頭,而且被診斷出患有厭食症和嚴重的憂鬱症。她在2014年三次自殺未遂,去年5月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