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天(2日)在文告中說,這起蓄意傷人案發生在昨天下午4點40分左右,地點是芽籠18巷附近。
「警方接獲兩通求助電話後抵達案發現場,發現一名21歲男子的頸部和頭部受傷,他接著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送院治療。」
警方也說,一名45歲男性在警方抵達前已經逃走,經調閱閉路電視畫面確認嫌犯身份後,警方在三小時內將他逮捕歸案。
「這名45歲男子將在蓄意使用危險武器傷害他人的罪名下,明天被控上法庭。」
一旦罪名成立,嫌犯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七年,或罰款或鞭笞,或三者兼施。
警方也說,案件的調查工作目前還在進行中,同時強調絕不容忍這種公然無視法律的暴力行為,並且會盡全力逮捕這些罪犯,以及依法處置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