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的文告,這是該部及業者、禽畜協會展開系列討論後,所做出的決定。不過,商業肉雞、全雞、雞肉塊及日齡小雞,依然禁止出口。
文告也指,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局將繼續管控所有出境處,禁止出口上述商品活動。准證持有人必須妥善管理有關出口託運的事務。
「政府嚴正看待濫用特別准證者,並將援引2011年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局法令第11(2)及11(3)條文對付違規者,一旦罪成,可判罰最高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年,或兩者兼施。
文告也指,政府將繼續監督國內雞肉供應情況,目前逐漸恢復正常,預計從6月起趨向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