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公民去年5月在社交媒體分享了一則網民的Instagram Story,指一名沒戴口罩的老婦被警員欺負。警方過後澄清並無此事。
分享和轉載這則帖文的網絡公民和Singapore Uncensored 網站,以及上載這則帖文的網民過後都接到更正指示,需要發帖文和刊登更正啟事。
法官針對網絡公民要求撤銷更正指示的上訴申請說,由於網絡公民的網站和社交媒體帳號在上訴期間已經全面下線沒,因此上訴結果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即使上訴成功,他們也無法展示或撤銷更正啟事。
網絡公民因屢次拒絕申報資金來源保持,在去年10月15日被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取消類別執照,無法再運營網站及社交媒體頁面。
不過,網絡公民的代表律師林鼎說,他的當事人是因原則問題而尋求上訴。
較早前,內政部長尚穆根也駁回網絡公民要求撤銷更正指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