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岁的设施管理员在他就职的公寓大厦内开设按摩院供两名50多岁妇女卖淫,被判入狱七个月零两周和罚款2850元。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被告Tan Chor Koon昨天(25 日)在法庭上承认三项触犯妇女宪章的控状,其中包括经营色情场所及无牌经营按摩院;法官在下判时把另外八项相关控状一并考虑在内。
受雇卖淫的两名本地女子,年龄分别为55岁和57岁,法庭下令不可公开两人的名字。
法庭记录显示,被告自2019年5月起于马里士他路的综合发展项目Rocca Balestier公寓大楼底层的一个商业单位开设美容院,并注册商店提供美容与水疗服务。
期间,卖淫的两名女子可自行决定所提供性服务的价格,她们只需为每名顾客支付被告40元佣金。
被告从中一共获取9850元,并且向女子额外收取每月在网上宣传的广告费。
被告也要求两名女子通过即时应用程序的聊天组群,向他报告接客的时间,若她们要休假或上班迟到,也需在组群中通知他。
被告利用大楼设施管理员一职,通过大楼的闭路电视来监控美容店的周遭情况,预防警察突击检查。
东陵警局警员最终在同年11月7日突袭其美容店,且将被告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