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公司代表律師西華古瑪向馬新社表示,根據兩人最後的地址紀錄,劉特佐的姐姐劉敏寧和弟弟劉特升目前人在海外,分別在新加坡和香港。
「因此,法庭批准我們向海外發出傳訊令狀(writ of summons)。」
西華古瑪是在出席線上審訊後,向媒體發表上述談話。
本案承審法官為哈雅杜,根據西華古瑪,法庭擇定8月23日進行線上案件管理,由高級助理主簿官哈斯琳達負責。
2021年12月29日,劉特佐、其父親劉福平和其母親吳玉幼已列為本案答辯人,惟傳訊令狀至今尚未移交給劉特佐親信陳金隆。
2021年5月7日,一馬公司和其4家子公司,向劉特佐、其父親劉福平、其母親吳玉幼、妹妹劉敏寧、弟弟劉特升和合伙人陳金龍,提出索賠訴訟。
這4家子公司分別是一馬全球多元化、一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馬能源有限公司和一馬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根據傳訊令狀,一馬公司向劉特佐等人索償6億6100萬美金(摺合29億4000萬令吉);其他4家子公司個別向劉特佐和陳金隆索償4100萬美金(摺合1億8256萬令吉)、3億9700萬美金(摺合17億6800萬令吉)、6億零800萬美金(摺合27億1000萬令吉)以及19億美金(84億6000萬令吉。)
除此,一馬公司也要求向劉特佐和劉福平追討3億2500萬美金(摺合14億5000萬令吉)。
一馬全球多元化也要求向劉福平、劉特佐和陳金隆索償6億3000萬美金(摺合28億1000萬令吉),以及向劉特升、劉特佐和陳金隆索償200萬美金(摺合891萬令吉)
起訴方也要求向劉敏寧和劉特佐索取350萬美金(摺合1558萬令吉)、向劉特佐、劉福平和劉特升追討2550萬美金(摺合1億1355萬令吉),以及向吳玉幼、劉特佐和陳金隆索回與購買珠寶和賺取私利有關的資金,總額為169萬5000美金(摺合755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