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組織創辦人兼主席蘇里亞尼-肯佩(Suriani Kempe)在一份文告中指出,雖然對上訴庭以2比1推翻最高法院的裁決感到失望,但她對大馬的司法有信心,因此將繼續上訴到聯邦法院。
蘇里亞尼說,因性別而無法授予孩子大馬公民的身份,是既令人沮喪且沒人性的:「這一決定極其令人失望。婦女和兒童被迫忍受長期的苦難,包括不平等的基本權利」。
「馬來西亞婦女應該和男人處於平等地位」,蘇里亞尼詢問為什麼孩子們會受到懲罰,「只因為他們不是在這裡出生」。
「記住,我們是馬來西亞人,並為之自豪。我們將繼續尋求結束這種對我國一半人口的歧視,對馬來西亞女兒的歧視,」她說。
「這的確是一個挫折,但我們不會被嚇倒。我們將在聯邦法院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並繼續對我們的司法系統持有信心,」蘇里亞尼說。
「我們堅定地相信,有一天我們的政府會像看待我們自己一樣看待我們——馬來西亞婦女,平等的公民。我們的孩子和馬來西亞男人的孩子一樣,有權利成為馬來西亞人」。
去年9月,最高法院法官阿赫塔爾-塔希爾(Akhtar Tahir)認為,馬來西亞《聯邦憲法》第二附表中的「父親」一詞,必須意味著並包括母親。他認為,母親有權像父親一樣,在所有程序中通過法律的實施授予公民身份。
上訴庭三司詮釋不同 無論如何,今天上訴三司中有2位,即卡瑪魯丁(Kamaludin Md Said)和阿茲札(Azizah Nawawi)認為,聯邦憲法第11部分第二附表中的「父親」”一詞是指生父,不能擴大到包括母親或父母。
他們表示,自己遵循的是聯邦法院去年作出的一項裁決中的法律原則,並補充說,應該由議會而不是法院來重寫憲法。
上訴庭三司中僅有南達巴蘭(Nantha Balan)法官持反對意見。他認為,目前母親血統的法律地位讓人覺得不如父親:「這是不合邏輯、反常的,且有損於(馬來西亞婦女)的尊嚴」。
大馬上訴庭裁決 馬女子海外產子不獲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