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改進計劃後,廁所水管脫落漏水損壞家具,女屋主清理屋子期間頸椎病發作,提告承包商勝訴,獲賠1萬7000多元。
建屋發展局2018年3月安排承包商為義順11街第127座組屋單位展開家居改進,翻新單位廁所。其中一個單位的廁所水管之後脫落漏水,導致單位淹水以及家具受損。
承包商協助54歲女屋主把家中用品打包以及清理單位,而後者也在之後的一個月里自行搬動、清理家中物件。
怎料,這導致她的頸椎病發作而身體不適,因此入稟法庭,提告涉事的承包商疏忽導致水管漏水,造成家居受損,自己隨後整理物品時受傷。
根據判詞,女屋主早在2009年就診斷出患有頸椎病,到醫院治療後康復,此後八年多都沒再復發。
直到漏水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月,即2018年4月底,她又出現右肩、右背疼痛以及右手麻痹。
法官認為,漏水時導致女屋主要親自整理屋子,醫生也證明她可能因為持續整理屋子而加重病情。此外,女屋主有理由假設承包商事後不會再為她整理屋子,即使提出要求,對方也未必會答應。
法官最終判女屋主獲賠1萬7550元,包括醫藥費、交通費、更換家具所需費用以及痛苦賠償(Pain and Sufferin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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