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表文告透露,昨天(5日)已經將這名28歲男子逮捕,並將在今天(6日)將他控上法庭。
警方是在上周六(30日)晚上8點25分左右接獲通報,指高文一帶的李節士坊(Richards Place)發生持械搶劫案。
初步調查顯示,一名男子被指搶劫一名女子,要她交出身上的錢和財物。受害者出於害怕,交出了一支勞力士表、兩枚鑽戒和一條鑽石手鍊。
男子被指持刀,還用電線勒住受害者。
不僅如此,男子還被指把受害者帶到後港21街的提款機,要她提出2000元現金,隨後要她利用手機轉帳,把5萬元轉出她的帳戶。
在宏茂橋警署、勿洛警署、金文泰警署和警察情報局的合作下,警方確認了男子的身份,昨天將他逮捕歸案。
男子將在持械搶劫的罪名下被控。若罪成,他可被判監禁3至14年,外加鞭刑至少12下。
警方起獲一支勞力士表、一枚鑽戒以及300元現金。商業事務局也從接收轉帳的銀行帳戶起獲超過4萬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