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的被告Ahmad Danial兩年前被控在2007年6月30日謀殺當時失蹤的19歲少女張瑋凌,但因另一名共犯Ragil Putra Setia Sukmarahjana仍在逃,控方今年6月申請判被告無事省釋。這意味著,如果未來有新證據出現,他仍可再被控謀殺。
由於被告提出上訴,法官發表書面裁決,解釋為何不判被告無罪。
根據TODAY報道,辯方律師指出,被告和他的家人自他被提控還押以來,飽受煎熬。法官表示,被告被關押的時間並非「不必要的長」,尤其當調查顯示被告確實跟張瑋凌的失蹤有關。
法官承認,被告及其家人面對的苦難和騷擾「並非小事」,他的妻子和親人沒有參與他被指犯下的事,有權力平靜度日,而被告付出應有代價之後也是如此。但是,將張瑋凌的兇手繩之以法涉及公共利益。
至於被告堅稱張瑋凌不是他殺的,法官表示,這遠超出這個庭訊可以達到的結論。法官指出,被告為了自保,已經長時間地偽裝自己,隱藏著最黑暗的秘密。
張瑋凌在2007年6月30日到馬林台第19座組屋參加一場派對之後失蹤,被告和共犯相信是最後見到她的人。三人都曾是拉薩爾藝術學院的學生。
多年之後,警方掌握了新證據,被告終於在前年12月15日被捕。
張瑋凌的遺體尚未被尋獲,而她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至今仍然成謎,但被告被指承認棄屍,而警方也在棄屍地點找到顱骨碎片。
法官早前判被告無事省釋時曾說,未來應該在某個時間點對此進行檢討。被告的共犯相信人在海外,他的LinkedIn帳戶顯示他在印度尼西亞。
雖然被告在謀殺罪名下被判無事省釋,他已被改控另外六項罪名較輕的控狀,指他與共犯串謀犯下這些罪行,包括捏造證據以製造假象,企圖讓警方以為他們不知道受害者已死;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向警方通報突發或非自然死亡案件;向警方提供虛假信息,以免被捕;以及將受害者的屍體丟棄在榜鵝一帶。他也被控不誠實地挪用受害者的物品,包括她的手機、蘋果電腦、相機和攝像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