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媒體《星報》報道,當地警方昨天(13日)早上11點到吉隆坡增江一帶展開執法行動,逮捕了18名年齡介於25到39歲的賣淫女郎,經調查後,當中17人是自願賣淫,在馬國已兩年,都沒有合法證件。
還有一人經調查後發現被是非自願。根據冼都警區主任馬永來,這名39歲印度尼西亞籍女子,兩周前才抵達馬國,原本準備到新山士都蘭當陪酒女,不料被非法集團送到吉隆坡某家酒店,硬逼她進行賣淫活動,過後更沒有獲得任何酬勞。
當局在這次行動中,也逮捕了一名34歲馬國籍老鴇。當局援引2007年反販賣人口的反販運移民法,延長扣留17名賣淫女郎長達六天,並且延扣老鴇14天,以協助調查。
至於被逼賣淫的印尼籍女郎,警方已經取得法庭批准,為她提供21天的臨時保護措施,讓她暫時住在安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