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歲的納吉上午抵達馬來西亞聯邦法院,納吉的律師先提出有關時任高庭法官納茲蘭存在利益衝突的新證據。
納吉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說:「因為這個新證據的出現,這起案件很有可能重審。」
納吉的律師團隊表明,納茲蘭曾在馬來亞銀行擔任法律顧問,而馬來亞銀行曾經間接參與設立SRC公司和貸款給一馬公司,所以納茲蘭在這起案件涉及利益衝突。但控方指這是納吉律師團隊的緩兵之計。
SRC國際公司案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說:「所謂的新證據,一點都不新。」
納茲蘭在2020年7月判納吉坐牢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納吉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被駁回,並在今年6月入稟聯邦法院, 要求提交新證據,並重審案件。 預計上訴案將審理九天。聯邦法院五司將先審理是否接受辯方提呈的新證據,然後再進入上訴案的實質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