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法庭以貪污罪判處前國務資政翁山淑枝六年監禁。如果加上早前的其他判刑,翁山總共須坐牢17年。
《法新社》引述匿名的消息來源說,翁山在四項反貪污控狀下,被判監禁六年。
消息來源指出,翁山的健康情況良好,但沒有針對最新的判刑發表任何聲明。
77歲的翁山自去年軍人發動政變後,就被拘禁。她被控多項罪名,包括違反官方機密法令和電信法、貪污等。如果所有罪名都成立,她將面對數十年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