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姑麥文表示,法庭一早已經定下案件的審訊日期,辯護團隊應該一早準備好審訊。無論如何,法院同意周三休庭一日,周四重新聽審納吉的上訴案。
這也意味著聯邦法院周四,將正式開始聽審納吉的SRC終極上訴案。審理納吉上訴案的另4名聯邦法院法官,分別是東馬大法官阿邦依斯干達、聯邦法院法官娜麗妮、林添鑽及莫哈末扎比丁。
聯邦法院早前一致駁回納吉律師團隊在上訴階段加入新證據的申請。
隨後他的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向司法宮5司提出展延納吉最終上訴案主案的申請3至4個月。不過,法院最終也駁回了這項申請,這意味著納吉的法律團隊從周一開始向聯邦法院的2項申請皆被拒絕!
他說,辯方有很好的法律依據做出這項申請。這已經是納吉的法律團隊第3度向法院申請展延主案上訴,上兩次法院皆駁回了納吉律師團的申請。5司目前退庭商議納吉律師團的這項申請。
不能證明法官與案件有利益衝突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文早前在庭上表示,納吉的團隊未能證明審理SRC案件的高庭法官納茲蘭對納吉案件有利益衝突。
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周一(15日)開始審理前首相納吉被控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最終上訴案,預計在9天審訊後宣判。如果上訴失敗,納吉將是大馬首名被控和坐牢的卸任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