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榜峇魯占美清真寺舉行集體禱告(Solat Hajat)後,納吉在誓言中堅稱直到今天,他都不知道存入其個人帳戶的4200萬令吉,是直接或間接來自SRC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二,我從來沒有為我個人使用或為我的家人積累任何資金的目的,而設立或同意設立SRC」。
「第三,我從未指示任何董事會成員或SRC官員,以任何理由將任何SRC資金存進我的銀行帳戶。」
「第四,我從未參與過批准政府為公務員退休基金局(KWAP)的40億令吉貸款提供擔保的內閣會議,以讓我獲得4200萬令吉的非法收益」。
「如果我是騙子,那麼我可能會因這個誓言遭受譴責,因此我將接受上蒼之怒。」
納吉當晚與兒子諾阿斯曼於晚上8時20分抵達清真寺,其夫人羅斯瑪20分鐘後抵達現場。其他隨同納吉進行宣誓儀式的,還包括巫統秘書阿末·馬斯蘭和吉蘭丹州巫統主席阿末加茲蘭等。
周一(22日),納吉的SRC案終極審訊將在聯邦法院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