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東姑麥文為首的五司周二(23日)一致駁回納吉在最後一刻所提出的上述退審申請。
本次上訴的其餘承審法官是東馬首席大法官阿邦依斯甘達(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娜麗妮(P Nallini)、林添鑽(Mary Lim Thiam Suan)和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在休庭近3小時後,東姑麥文在發表裁決時說,其丈夫在面子書的貼文與此上訴並無關聯。
「這篇貼文已是4年前的事了。」
要法官退審才是偏見 她指出,根據其丈夫扎馬尼依布拉欣的面子書貼文和大馬律師公會所主辦的「公正之行」,她認為這並不表示已達到偏見的司法門檻。
「要求法官退審才存在著偏見的真正危險。我認為(偏見)測試尚未確立,我丈夫的面子書貼文並不構成偏見的真正危險。」
她重申,該面子書貼文是在4年前發表,當時這宗案件並不存在。
「以第三方(配偶)所表達的觀點和法庭發信允准律師參與公正之行,(要求法官退審)是徒勞無功的。」
阿邦依斯干達補充,5司駁回尋求首席大法官退審的申請,因為東姑麥文丈夫在面子書發文時,這宗案件還未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