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文宣判時指出,納吉涉嫌SRC的7項罪名皆成立,但因上訴人的入稟申請並未要求法院對裁決做出衡量,因此將維持吉隆坡高庭的判決,即監禁12年罰款2.1億令吉。
納吉SRC國際公司洗錢案從他在2018年7月4日被控之日算起,歷時超過4年,聯邦法院領審的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文是於今午4時30分左右,宣布上述的裁決。
隨著納吉周二突然提呈要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文退審後,以東姑麥文為首的5司,是在經過大約逾2小時商討後,駁回納吉的申請。在申請被駁後,納吉在被告欄內,宣讀其聲明。
納吉告訴告訴聯邦法院,他之前的代表律師沙菲宜過去4年來都表現優秀為他辯護,但他因為受到前首相署部長再益的「誤導」而選擇更換律師,但新得律師團隊未能取得法庭得批准展延審訊,導致他的辯護團隊未能做好準備。
他說,因為辯護團隊未能做好完全準備,他也因此未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訊機會。
他重申,並未刻意拖延法庭的聆訊。
他也在庭上再次,親自向法庭申請2個月的時間展延審訊,以便他的辯護團隊有充足的時間做出準備。
抨擊判詞提早流傳 與此同時,納吉也投訴針對他案件的判詞已在庭外瘋傳。對此,東姑麥文指出,法庭在上周五納吉代表律師鄭寶德表示不打算進行口頭陳詞時,就已著手處理判詞。
堅稱東姑麥文丈夫立場影響法官中立 納吉在宣讀聲明時表示:「我以最大的敬意說這件事,我不樂意提出這個問題,但在過去的一周里,有很多關於東姑麥文丈夫扎馬尼.依不拉欣(Zamani Ibrahim)在公開場合發表反對我的言論。在第 14 屆大選2天後的 2018 年 5 月 11 日,他在面子書發文表達他的觀點,他在文內清楚地表明了他對我的厭惡和怨恨,並聲稱我需對1MDB 和 SRC 的失敗負上直接責任。」
「因此這事對東姑麥文審理此案的公正性及能力造成嚴重影響。雖然我知道這些情緒是由法官的伴侶所提出,但一家人在夫妻關係中受到影響也不是不合理的。」
早前納吉的辯護團隊申請彈劾領審的聯邦法院大法官東姑麥文,但這項申請也被聯邦法院5司駁回。東姑麥文指出,她丈夫在2018年的面子書貼文與納吉的上訴案並未關聯,而且該貼文是在納吉被控前就已經貼在面子書。
負責審理納吉上訴案的聯邦法院另外4司是東馬大法官阿邦依斯干達、聯邦法院法官娜麗妮、林添鑽及莫哈末扎比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