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单亲妈妈,若须单独抚养两名年幼的孩子,每月大概需要多大的开销?
新加坡一名女子日前与前夫为离婚后的财务切割(financial split)打官司。在等待最终判决出炉前,谈及要求前夫每月应为两名年龄分别为5岁和6岁的孩子支付多少过渡期生活费(interim maintenance)时,她开出“一口价”:
8万新元。
那只是给孩子用的。至于给自己用的生活费,她开口索取每月5万新元。
蚁粉可能在想,孩子还这么小,他们的生活起居和日常开销,真的需要这么多钱吗?
这位妈妈毫不避讳地解释说:因为她和孩子们已经习惯了奢华生活,其中就包括每年经常出国游玩。
据悉,她前夫是一家公司的高级行管人员,年收入超过100万新元。从他每月的信用卡开销可看出,他还有其他经济来源。而且他有经济能力让妻儿住豪宅、出入有专属司机接送。
夫妇俩离异前,女方会定期带着孩子,随同丈夫到外地出差。(海峡时报)《海峡时报》报道,在这对夫妻离异前,女方会定期带着孩子,随同丈夫到外地出差。
律师:索高额生活费养幼儿非常罕见 受访律师指出,有钱人的太太在离婚时“狮子开大口”很常见,但是为了孩子们向父亲索讨这么巨额的赡养费则非常罕见。
在这场官司里,女子为孩子们索讨的赡养费总额已将近100万新元,包括:
法官最终以“旅游开销在疫情期间没必要”,将女子索讨的过渡期生活费“打折”至:
男方:从联名账户提取28万元还不够? 男方提出上诉,指前妻已从两人的联名账号提取超过28万元,在等待案件下判之前,这笔钱足够让她和孩子们生活。(示意图)这名“前夫”在庭上给出拒绝支付生活费的两大理由是:
法官:离婚后并非什么都维持不变 有趣的是,法官也不忘给女方发出温馨提醒:在等待最终判决出炉前,她在日常开销方面应该“适可而止”。
法官说,女子手上的金额,目前只能用在“合理的日常开销”上。如果日后被裁定部分开销属于不合理的“异常花费”,她就必须把那些金额归还到婚姻财产来分配。
家事司法法院外观。(海峡时报)法官也给出劝告:
“在双方婚姻破裂前,妻子与孩子们可能已习惯了某种生活素质,但妻子应该谨记在心的是,离婚后并非一切事物都会维持不变。”
法官这句话的深意,相信很多蚁粉都听懂了。离婚后还眷恋以往的富贵荣华,究竟是“狮子大开口”还是真的“为孩子争取应得的权益”,相信没有人说得准。
这起官司在网上引起热议。
有网民算出,一个月要求13万新元生活费,还未满一年就已经超过男方100万元的工资了。
以下这名网民则打趣说,他突然明白,为何目前很多男子宁愿选择单身。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蚁粉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