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女子日前與前夫為離婚後的財務切割(financial split)打官司。在等待最終判決出爐前,談及要求前夫每月應為兩名年齡分別為5歲和6歲的孩子支付多少過渡期生活費(interim maintenance)時,她開出「一口價」:
8萬新元。
那只是給孩子用的。至於給自己用的生活費,她開口索取每月5萬新元。
蟻粉可能在想,孩子還這麼小,他們的生活起居和日常開銷,真的需要這麼多錢嗎?
這位媽媽毫不避諱地解釋說:因為她和孩子們已經習慣了奢華生活,其中就包括每年經常出國遊玩。
據悉,她前夫是一家公司的高級行管人員,年收入超過100萬新元。從他每月的信用卡開銷可看出,他還有其他經濟來源。而且他有經濟能力讓妻兒住豪宅、出入有專屬司機接送。
律師:索高額生活費養幼兒非常罕見 受訪律師指出,有錢人的太太在離婚時「獅子開大口」很常見,但是為了孩子們向父親索討這麼巨額的贍養費則非常罕見。
在這場官司里,女子為孩子們索討的贍養費總額已將近100萬新元,包括:
法官最終以「旅遊開銷在疫情期間沒必要」,將女子索討的過渡期生活費「打折」至:
男方:從聯名帳戶提取28萬元還不夠?
法官:離婚後並非什麼都維持不變 有趣的是,法官也不忘給女方發出溫馨提醒:在等待最終判決出爐前,她在日常開銷方面應該「適可而止」。
法官說,女子手上的金額,目前只能用在「合理的日常開銷」上。如果日後被裁定部分開銷屬於不合理的「異常花費」,她就必須把那些金額歸還到婚姻財產來分配。
「在雙方婚姻破裂前,妻子與孩子們可能已習慣了某種生活素質,但妻子應該謹記在心的是,離婚後並非一切事物都會維持不變。」
法官這句話的深意,相信很多蟻粉都聽懂了。離婚後還眷戀以往的富貴榮華,究竟是「獅子大開口」還是真的「為孩子爭取應得的權益」,相信沒有人說得准。
這起官司在網上引起熱議。
有網民算出,一個月要求13萬新元生活費,還未滿一年就已經超過男方100萬元的工資了。
以下這名網民則打趣說,他突然明白,為何目前很多男子寧願選擇單身。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蟻粉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