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69歲的納吉如何從前首相淪為階下囚?
一切要從納吉成為馬國首相說起。2009年7月,剛上任的納吉以拼經濟為由創立「一馬發展公司」,聲稱要讓一馬公司通過各類全球合作投資和外國直接投資項目,發展馬來西亞經濟。
揭發 就在2015年,《砂拉越報告》和美國《華爾街日報》揭露,一馬公司疑有26億令吉(約8.4億新元)資金輾轉進入納吉的私人銀行帳戶。
馬國反貪污委員會、警方和國家銀行同年組成特別調查小組,針對一馬公司展開調查,此案隔年卻以6億8100美元是來自沙特王室的「政治捐款」還了納吉「清白」。
直到2018年5月,納吉落馬,馬哈迪接任首相後重啟針對一馬公司的調查,納吉同年6月因涉嫌在一馬公司子公司SRC國際公司洗錢案而被逮捕。
他被控在任內濫權、挪用和收取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共面對七項控狀,包括三項刑事失信罪、一項濫權罪和三項洗錢罪。案件轉交至高庭審理。
圖: AFP
開審 2019年4月3日:高庭法官納茲蘭駁回納吉宣稱七項控狀存在缺陷的申請,SRC洗錢案開審。
2019年12月3日:納吉對自己面對的七項罪狀展開抗辯。
2020年3月11日:長達33天的審訊結束,共有19名證人出庭供證。
判刑和上訴 2020年7月28日:高庭判處納吉七項罪名全數成立,判他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
2020年10月19日:納吉提出上訴,上訴案定在2021年4月5日進行。
2021年5月18日:SRC上訴案結束。
2021年11月23日:上訴庭定於12月8日就納吉的上訴作出裁決。納吉向法庭申請延期,因為必須在12月12日之前進行七天的自我隔離。上訴庭在同一天駁回納吉的申請。
2021年12月2日:納吉在最後一刻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以採納新證據。
2021年12月7日:上訴庭駁回納吉要求提呈新證據的申請。
上訴庭維持原判 2021年12月8日:上訴庭維持地方法院對納吉的判決。納吉的代表律師沙菲宜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2022年5月9日:聯邦法院擇定8月15日審理最終上訴案,聆審日為期十天。
2022年7月21日:高庭駁回英國女皇律師萊德勞 (Jonathan Laidlaw)要求加入納吉代表律師團的申請。
2022年7月25日:納吉突然解開除他的法律團隊,包括在SRC案件中的代表律師莎菲益。
圖: 星洲日報
最終上訴案 2022年7月2日:納吉聘用新的法律團隊。由鄭寶德擔任法律顧問,Zaid Ibrahim Suflan TH Liew & Partners的律師擔任聯合法律顧問。
2022年7月29日:儘管納吉的新律師團隊以他們需要更多時間為案件做準備為由,要求推遲聆訊,但聯邦法院仍決定如期從8月15日起審理最終上訴案。
2022年8月15日:鄭寶德在聯邦法院對納吉的最終上訴聽證會的第一天提交提供新的證據申請。
2022年8月16日:聯邦法院一致駁回納吉為最終上訴納入新證據的提議。由首席大法官麥潤領導的五司也駁回納吉的律師團隊要求將案件展延三至四個月的要求。
2022年8月18日:聯邦法院在駁回鄭寶德的要求後開始審理納吉的最終上訴。鄭寶德再次申請展延上訴聆審,同樣被駁回。因此,鄭寶德要求解除代表納吉職務,聯邦法院不批准。
2022年8月19日:納吉解僱了部分法律團隊。
2022年8月23日:納吉律師要求聯邦法院讓首席大法官麥潤退審,不過聯邦法院休庭商議後駁回這項申請,隨即宣布會作出判決。
數小時後,聯邦法院宣布維持納吉的判決,且拒絕暫緩執行判決,納吉隨即入獄。
納吉是馬國第六任首相,他領導的國陣在2018年大選當中敗選。納吉也是馬國年輕的國會議員,在1976年上陣彭亨州北根國會議席,從1986年至今,擔任北根國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