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首相跌至階下囚。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的人生,過得比斯里蘭卡那位精彩多了。
斯里蘭卡總統只是趁亂出逃了,如今新人上位之後,人家拍拍屁股就從新加坡回去了,相信回家後也是好吃好喝。
而納吉,則是未來12年都要在牢中度過了。
即日起入獄12年
大馬前首相涉洗錢案,步步慘敗
2009年7月,才當上首相的納吉就宣布要成立一家「一馬發展公司」。
當時的說法是,這家公司是為了馬來西亞經濟而創立,通過各類全球合作投資和外國直接投資項目,發展大馬經濟。
圖源:路透社
結果萬萬沒想到,納吉掛羊頭賣狗肉。
這家公司穩紮穩打發展了幾年後,2015年被媒體給曝光了。
據當時的《砂拉越報告》和美國《華爾街日報》記錄,一馬公司疑有高達26億令吉(約8.4億新元)資金最終轉入納吉的私人銀行帳戶。
要真如此,那一馬公司不是給馬來西亞全國謀發展的。而是納吉的金口袋啊。
圖源:路透社
於是,馬國反貪污委員會、警方和國家銀行於2015年組成特別調查小組,調查一馬公司。
結果更加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調查一年後,大馬反貪污委員會說納吉是「清白」的。並且表示贓款中的6億8100美元來自沙特王室的「政治捐款」。
於是此案告一段落,納吉有驚無險。
然而也就消停了2年,2018年5月,納吉下台,馬哈迪上任。
一馬案重啟調查,納吉同年被捕。
這次的罪名樁樁件件明明白白:
他跟一馬公司子公司SRC國際公司洗錢案有關。任內濫權、挪用和收取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
累計有7項控狀,包括3項刑事失信罪、1項濫權罪和3項洗錢罪。
2020年,一馬案判決已經裁定納吉的7項罪全部成立。
圖源:星洲日報
當時,法庭判處納吉監禁12年、罰款2. 1億令吉(約6800萬新元)。
但是納吉不服啊,作為前任首相,肯定不能甘於落網。
於是,2020年10月19日納吉再次提出上述,案子定在2021年4月5日進行。
到了隔年,2021年5月18日上訴案結束。
11月到12月期間,上訴庭保持原裁決,先後2次駁回納吉的申請,比如延期裁決,要尋找新證據等等。
由於上訴庭保持原判決,納吉又讓代表律師到聯邦法院提出上訴。聯邦法院定了8月15日審理,為期10天。
而就在過去兩個月內,納吉有了一番新動作。
他先是在7月25日突然開除自己的法律團隊,包括從前幾年開始一直在幫他打官司的那個老代表律師。
隨後聘用新的法律團隊。
到了8月18日,律師團請求再將案子延展3到4個月,但法院駁回請求。
可能納吉知道自己這次躲不過了,隔天他解散了自己的部分律師團隊。
8月23日,聯邦法院下判,納吉罪成,即日起入獄坐牢12年外加2億1000萬令吉罰款。
這一結果等於保持2020年的原判。
同樣也意味著,納吉這兩年全部白忙活,請了大大小小律師團,最後也就請了個希望。
變成馬來西亞首個被法院定罪、入獄坐牢、交天價罰款的前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