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2.1億罰款繳了嗎?律師:12年刑期內付即可

2022-08-24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終極上訴SRC案失敗後,除了必須根據高庭最初判罰入獄12年,也必須繳付2億1000萬令吉高額罰款。納吉是否已支付這筆高額罰款,以及如何支付等問題,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數名律師認為,納吉可以在12年監禁期間的任何時候繳付有關罰款。

律師莫哈末哈尼夫指出,根據法律原則,納吉可隨時繳付罰款,不過若在12年刑期屆滿時仍沒有繳還罰款,將根據聯邦憲法裁決增加額外5年刑期。

另一名律師林偉傑也認同這觀點,法院沒有規定繳付罰款期限,因此只要在12年監禁期間繳付即可。

可分期付款 此外,律師維斯瓦納丹認為,納吉可按照《刑事程序法典》第283條文,分期付款或出售產業繳還罰款。

「通常,會給予合理時間繳付罰款。」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5司周二(23日)維持上訴庭裁決,宣判納吉挪用SRC公司4200萬令吉罪成,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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