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目前在泰國展開工作訪問,以評估大麻與哥冬的潛在醫療用途,以及其醫用法律框架。
凱里在社交媒體面子書和Instagram發文稱,倘若收集到的臨床證據表明大麻對醫療用途是安全有效的,政府將制定一個強而有力的監管框架和臨床實踐指南,確保醫用大麻獲正確使用。
「請放心,不考慮(大麻)娛樂用途。」
大馬冀從泰國進口大麻臨床研究 凱里是獲得泰國副首相兼衛生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的邀請,前往泰國展開4天工作訪問。
凱里日前已參觀曼谷政府製藥組織(GPO)的大麻製造廠,並了解醫用大麻的生產、種植和使用情況。
凱里也告訴阿努廷,大馬希望從泰國進口醫用大麻產品用於臨床研究。
另外,凱里也在周三(24日)走訪位於芭堤雅、種植用於醫療的大麻二酚(CBD)和四氫大麻酚(THC)菌株的大麻農場。
泰國已於2018年將醫用大麻的使用合法化,之後,在去年6月將大麻從毒品清單中刪除。泰國是第一個將大麻種植和擁有合法化的東南亞國家。
此外,泰國政府還贈送100萬株大麻幼苗給公民,供他們在家種植大麻植物。
無論如何,泰國政府將合法大麻產品中THC的最高限量設定為 0.2%。
不僅如此,在公共場所吸食大麻仍然被認為是一種滋擾,或面臨坐牢3個月和2萬5000泰銖的罰款。
目前,尚不清楚大馬政府計劃如何在不完全從 1952年《危險毒品法》中刪除大麻的情況下,將大麻合法化或監管用於醫療用途。
根據《危險毒品法》,持有50克或更多大麻可判處至少5年監禁或最高無期徒刑,而持有200克或更多大麻的人被推定為販運,可被判死刑。
大馬的法令並未根據其THC含量來區分不同的大麻產品,只是將大麻作為一個整體加以禁止,並將大麻定義為「任何大麻屬植物的任何部分,無論其數量如何,只要發現其中含有樹脂,並且通過可指定植物的任何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