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今日大馬》報道,再益依布拉欣和廖德發共同簽署的信函把沙菲宜的聲明描述為「虛假」,即他因對再益的團隊不滿意而退出了在SRC國際貪污上訴案中為納吉代表。
但再益律師團在信上聲明,其實沙菲宜是被納吉解除代表律師的職責。
「我們知道這一點,因為當我們奉命接手此案時,我們得到了一份上訴人納吉於2022年7月25日致給沙菲宜的信的副本,信中列出了一些理由,解除(沙菲宜)和他律師所的合作。」
在控方上周五(19日)結束陳詞後,納吉的上訴原定於23日續審,不過因為22日晚,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通知法庭,納吉已提出申請,要求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退出其最終上訴審訊。
在申請中,納吉稱,由於4年前東姑麥潤的丈夫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了關於納吉的聲明,首席法官有可能存在偏見。
沙菲宜突然現身 當上訴程序在23日進行審理時,沙菲宜突然現身,並告知法庭,他已被納吉重新委託為要求大法官退審的申請的律師。
聯邦法院最後裁決維持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和上訴法院在去年12月8日作出的定罪和判決。
納吉布在聯邦法院判決後即開始服12年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