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宮在聲明中並未否認《今日大馬》發布的71頁判詞研究報告的真實性,但表示,這是有意破壞大馬司法廉正的行為。
「本辦公室強調,司法並不會因為這些犯法及不負責任的騷擾威脅而影響國家司法機構的廉正。」
根據報道,羅斯瑪的案件預定在9月1日宣判。
報道稱,這份研究報告僅供法官參考,並不一定是法官最終的判決。報道也並沒有說明,羅斯瑪的刑罰。
無獨有偶,早前納吉的SRC聯邦法院上訴案,判詞也在法庭判決前預先泄露,納吉因此稱,他未能獲得公平公正的審訊機會。
若罪成最高監禁20年 羅斯瑪在太陽能弊案中面對三項控罪,即在2016和2017年間,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經理賽迪阿邦索賄1億8750萬令吉,以及分別收賄150萬令吉及500萬令吉,以協助後者取得價值12億5000萬令吉的砂拉越鄉區學校太陽能混合電供計劃。
一旦罪名成立,她可能獲判最高監禁20年,或5倍賄金的罰款。羅斯瑪曾兩度申請撤案,但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