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加坡基金会
基金会是一种非营利组织,它为科学、教育、文化和宗教等慈善目的向组织、机构或个人提供赠款。新加坡基金会有两种类型:私人基金会和公共基金会。
私人基金会的资金来自家庭、个人或公司。在新加坡,最大的私人基金会是李氏基金会,它由著名慈善家李光前于1952 年创立,支持各种教育事业、医疗保健和医疗捐赠,也参与支持救灾工作。该基金会也是华侨银行和新加坡报业控股的股东
公共基金会从许多不同的来源获得资金,例如私人基金会、个人和政府机构。拯救儿童联合会就是一个公共基金会,大多数社区基金会也是公共基金会。
一般来说成立基金会需要选择合适的架构,在上一期和本期文章中,我们为大家介绍了三种非营利组织的实体架构。这三种实体架构都可以注册基金会,一般来说,基金会都会以公众担保有限公司或慈善信托为架构,一般很少有基金会采用社团架构。在这里,我们着重介绍一下公众担保有限公司的基金会架构和慈善信托为架构的基金会。
1.公众担保有限公司的新加坡基金会架构(下称“新加坡非营利性公众基金会”)
(1)什么是新加坡非营利性公众基金会?
新加坡非营利性公众基金会在主体类型上属于公司,在新加坡的公司组织形式中,实际上并不存在单独的“基金会”实体。所称的新加坡基金会只是在公司名字中,添加“Foundation”(基金会)进行标识。如以公众担保有限公司(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Garantee-CLG)为载体,则名称就为XXXFoundation Ltd.;如果是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为载体,则名称就为XXXPTE.LTD。所以,区分新加坡公众担保基金会(公司)和普通基金会(私人有限公司)就是看公司名称结尾,结尾不一样,公司性质也就不一样。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新加坡非营利性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进行登记管理,而非营利性基金会被归类为公众担保有限公司。因此,公众担保有限公司就成为最接近非营利性基金会的团体(CLG本身为非营利性机构)。同时,私人有限公司也能够通过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成为非营利性机构。我们通常说的新加坡基金会指的是公众担保有限公司为载体的非营利性基金会。
(2)新加坡非营利性公众基金会的特点
法律实体和责任
新加坡公众担保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能够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和债权关系。而每位成员在必要情况下,也需要承担其担保的债务责任(成员即为传统意义上的股东,由于公众公司并没有股票和股本,因此,出资人按照其承诺担保的最高上限承担有限责任)。
董事和成员要求
由于注册时基金会申明为非营利机构,因此,所有成员均不参与利益分配。在公司章程中,将需要澄清每位成员承担的责任上限。而公司也需要指定最少两名董事,其中一名董事必须常住新加坡(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PR)、新加坡工作准证持有者)。
年检与审计
每年需要进行年检和审计。
注册时间
非营利性公众基金会的注册时间比修改公司章程后的私人有限公司为载体的非营利性私人基金会耗时更久,通常需要10~25个工作日才能完成注册审批工作。
(3)注册新加坡非营利性公众基金会的要求
公司名称
新加坡基金会的名称以 FOUNDATION LTD. 结尾;
注册地址
新加坡基金会必须提供一个新加坡本地的注册地址;
营业范围
新加坡基金会最多可以选择2个营业项目;
注册资本
新加坡基金会的注册资本最低从1新币起,最高没有上限;
公司董事
新加坡基金会的董事必须是年满18岁的自然人,必须要有至少一名新加坡籍董事(见前文);
股东资格
新加坡基金会股东组成无任何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
商业秘书
新加坡基金会必须委任商业秘书,一般的代理董事也可以担任秘书一职。
2.以慈善信托为架构的新加坡基金会
(1)什么是以慈善信托为架构的新加坡基金会?
以慈善信托为架构的基金会是慈善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可以选择成立的法人实体。通常,它将出于慈善目的向个人和组织提供赠款或金钱援助。
对于当地基金会的典型组建,个人或法人实体(委托人)将资产(信托财产)的合法所有权转让给另一个人或多个人(受托人),以按照信托文书(信托)中规定的慈善意图持有契据。受托人将被要求根据信托文书中规定的条款管理基金会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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