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茲林沙周一(29日)出席霹靂州伊斯蘭法典期刊Al-Qanun 2022年第一冊推介禮時致詞表示,書寫法官判詞是法官的任務,通過書寫判詞,法官為每個判決給予理由和根據,也讓對法庭判決感到遺憾者用以斟酌思慮,重新評估是否要繼續上訴;若有關理據薄弱,上訴者有權指出法官在審判時犯下錯誤,申請將案件帶到更高級法庭重新評估。
殿下表示,書寫判詞是法官能力和效率的評估媒介,有素質的判詞得以彰顯法官在判斷一項課題時的專業,通過落實正確的法律原則和伊斯蘭法則,讓正義得以伸張;有見地和素質的判詞會成為法律界的指南和參考,對課題堅固的理據和正確援引法律法則將會保障法官的可信性,讓司法系統受到尊崇。
法律保障被告享有上訴機會 殿下說,在先知時代,除了債務和遺囑,各種書信和協議也是採用書寫方式;先知在國家事務運用書寫,比方給統治者的公文,證明伊斯蘭非常注重書寫和記錄,以確保生活有序進行及避免欺騙。
「如果判決的依據和理由是無說服力的,被告有權爭辯有關法官的裁決有錯,並申請將案件帶到更高級的法庭檢討。」
他指出,上訴的機會是當事人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
殿下也說,作為伊斯蘭教的首腦,他對霹靂州的伊斯蘭教事務負有責任。他說,為了正義,他全力支持伊斯蘭教司法獨立的原則,並認為,在改善伊斯蘭法司法制度和讓伊斯蘭法庭自主方面,尚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