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高庭將於明日(9月1日)針對羅斯瑪涉嫌太陽能供電舞弊案下判。
就在此案下判前夕,羅斯瑪30日下午透過代表律師團隊Messrs Akberdin & Co在最後一刻入稟法庭,要求承審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審。
大馬網媒《自由今日大馬》報道,羅斯瑪代表律師證實確有此事,同時相信上周發生羅斯瑪的判決書外泄後,律師才決定入稟法庭,要求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審。
司法官:外泄判決書內容遭篡改 針對羅斯瑪案判決書外泄一事,大馬警方於本月27日證實已接獲投報,並將會開檔調查。
冼都警區主任馬永來助理總監發文告證實,警方在26日下午約5時56分,接獲42歲的吉隆坡高庭法律研究組主任,針對羅斯瑪判決書外泄事件報案。
警方將援引《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第8條文、《刑事法典》第203A條文以及《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對此案展開調查。
網媒《今日大馬》(Malaysia Today)在26日已發布標題為「首相夫人羅斯瑪將在9月1日被定罪」的文章。
司法官對此報警,並發出聲明否認《今日大馬》發布的71頁判詞研究報告的真實性,且指稱,這是有意破壞大馬司法廉正的行為。
報案人指稱,該文章雖引述有關文件,內容卻已遭到篡改。
現年70歲的羅斯瑪被控通過前助理里扎,向Jepak控股董事經理賽迪阿邦索賄1億8750萬令吉,以及2宗受賄總額650萬令吉案件,作為協助對方獲得總值12億5000萬令吉,向砂拉越郊區369所學校供電計劃合約的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