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媒體報道,再尼同意暫時休庭,給予羅斯瑪的代表律師半小時的時間,為要求法官退審的申請準備陳詞。他也拒絕了羅斯瑪的律師有關展延案件在今天(1日)下判的要求。
法庭目前已經針對要求法官退審的申請複審。
羅斯瑪的律師是在前天(30日)提出有關申請。申請文件稱,砂校電供案判詞文件外泄,指羅斯瑪將被判罪成,使羅斯瑪對法官再尼審理有關案件的能力失去信心。她在文件中說,外泄判詞文件相信是由第三方所草擬,違反法官及法庭人員的操守倫理。
羅斯瑪在此案中面對三項控狀,指她在2016和2017年間,向一家公司的董事經理索賄一億8750萬令吉,以及分別收賄150萬令吉及500萬令吉,以協助這家公司取得砂拉越鄉區學校太陽能混合電供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