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優質簽證將於今年10月1日開放給各國人民申請。
大馬內政部長韓沙再努丁周四在記者會上表示,內閣已於8月17日的會議批准這項計劃,外國人民都能夠提出申請,惟這不包括以色列,以及與大馬沒有邦交的國家。
他說,在這項計劃下,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可獲得長達20年的居留證,以在大馬求學、購買房地產(根據地方當局政策),如住宅建築、商業或工業建築物,並在獲準的區域投資以及在我國法律允許的範圍經商。
「這是讓外國人在大馬長期居留的計劃,例如求學、投資、就業、經商等可為國家增加收入的領域,同時刺激經濟、吸引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
他說,這項計劃有申請人數的限制,不能超過大馬總人口的1%,包括申請者及其親屬的人數。
「這項人數限制包括第二家園計劃的申請者在內。同時,這項計劃的申請者不能轉換為申請公民權」
韓沙再努丁表示,政府放眼在這項計劃推出的第一年吸引至少1000人參加,為國家帶來約2億令吉收入,以及10億令吉的定期存款。
大馬優質簽證計劃的申請條件包括: 1.開放給任何年齡 2.須有收入證明,岸外收入4萬令吉一個月,或年收入48萬令吉。 3.定期存款至少100萬令吉,不能提取本金。只能在一年之後,以醫療、教育、購買物業為由,提取50%定期存款本金。 4.申請者可以帶同家屬一起來馬居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岳父岳母,也可以申請外籍幫傭,須符合移民局的規定。 5.申請費為20萬令吉,屬於一次性的收費,帶入的每一名親屬則是每人10萬令吉。 6.簽證費每年2000令吉。 7.申請者須獲得來源國或居留國所發出的良好行為證書(LOGC)。 8.申請者可以獲得居留20年,簽證是以每5年,也就是5+5+5+5年的方式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