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被判监10年 罚款9.7亿令吉

2022-09-01     月泓     8693

罗斯玛被判监10年 罚款9.7亿令吉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涉及砂拉越学校电供弊案的所有罪名都成立,被判处监禁10年、罚款9亿7000万令吉,约等于3亿1200万新元。

《当今大马》报道,高庭法官再尼下判时表示,如果罗斯玛无法缴付罚款,则再加判额外的30年监禁。不过,法官允许暂缓刑罚,让罗斯玛保释在外以提出上诉。

再尼今天下午复审时,宣判罗斯玛三项罪名成立。他说,被告无法提出合理怀疑,而辩方律师一味否认当事人有罪,却无法提出可靠的证据。

辩方要求法官判处一天监禁

罗斯玛的律师在求情时,希望法官能考虑到罗斯玛对社会的贡献、初犯等因素,从轻发落。他建议法官判处罗斯玛监禁一天,外加其他轻罚。

不过检控官斯里南要求法官,依法判处罗斯玛最高的刑罚。他说,罗斯玛抵触的三条罪名,每一条罪可判处监禁最多20年、五倍贿款的罚款。斯里南也要求法官,判处罗斯玛罚款9亿7000万令吉。

罗斯玛哭求减刑

罗斯玛在此案中面对三项控状,指她在2016和2017年间,向一家公司的董事经理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分别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以协助这家公司取得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据《星洲日报》报道,当法官宣判罗斯玛所有罪名成立后,罗斯玛哭了出来。她亲自发言为自己要求减刑时表示,自己感到伤心,但尊重法官的裁决。

她说,自己一直都叫律师只能说实话,她也是这么教她的孩子的。

罗斯玛也说,她在国家学期教育计划做的事,政府随时可以查证,同时指出能够为国家做出贡献、让国家变好,她感到很开心。

她也强调自己从来没有要偷窃任何钱。她说:“我也从来不知道这个(太阳能)工程涉及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