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表示,雖然第24名與第25名關鍵證人,即大眾信託基金經紀的馬迪阿都哈密與諾海麗的證詞出現矛盾,但是她認為這對兩名被告的提控並沒有構成影響。
現年64歲的邦莫達被控牴觸反貪會法令第17(A)條文(接受/收取賄賂),44歲的夫人芝芝依潔蒂則被控牴觸第28(1)(c)條文(同謀罪)。
邦莫達及芝芝依潔蒂的辯護律師古馬拉登表示,他的兩名當事人選擇以宣誓供證的方式自辯。
法官說,她是以關注及謹慎的方式審視案件整體的證據,她對於控方成功證明案件的表面罪名感到滿意。
法庭希望優先審理此案 古馬拉登確認,辯方在自辯階段,邦莫達會傳召包括他本人在內的8名辯方證人供證,其中有3人是來自控方推薦的證人名單,另外還有兩人是FELCRA董事;至於芝芝依潔蒂則會傳召包括她本人在內的兩名辯方證人供證。
法官接著與辯護律師敲定之後的審訊日期,法官原本表示要優先審理此案,想把審訊日期擇定在本月,但是辯護律師古馬拉登表示反對,指本身本月已期滿,其中也有涉及更早就已安排好的案件,包括死刑犯案件,同時他們也需要更多時間準備案件。
另一名辯護律師阿迪慕蘭則提醒,邦莫達作為國會議員,需要出席從10月3日至11月29日召開的國會下議院會議。
法官宣布暫時休庭,以便比對控辯雙方律師的行程表,從而再行擇定審訊日期。
涉收取280萬賄金 邦莫達與芝芝夫婦是於2019年5月3日被提控上吉隆坡地庭,兩人皆對所有提控否認有罪,兩人各以10萬令吉外加1名擔保人保釋。
邦莫達也是巫統京那巴登岸區國會議員,他在2019年5月3日面對3項控狀,即收受220萬令吉和26萬2500令吉的賄金,作為讓聯邦土地統一及復興局(FELCRA)獲批投資1億5000萬令吉大眾信託基金的報酬。
在2019年5月3日面對的首兩項罪控,即收取220萬令吉和26萬2500令吉賄賂,作為讓聯邦土地統一及復興局(Felcra)獲批投資1億5000萬令吉大眾信託基金的報酬,惟他不認罪。
根據控狀,時任Felcra非執行主席的邦莫達被指於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時30分及下午5時,在美拉華蒂花園大眾銀行分行,通過芝芝依潔蒂從大眾信託基金經紀馬希阿都哈密收取賄金。
第三項控狀,指他在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點,通過芝芝依潔蒂名下的大眾益德系列基金,向大眾信託基金經紀諾海里收取33萬5500令吉現金賄賂,作為相同用途的報酬。
至於芝芝依潔蒂則面對3項與丈夫串謀的罪控,即在相同地點、日期和時間收取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