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3名證人說法可信 判定羅斯瑪確實收賄

2022-09-02

大馬前首相納吉夫人羅斯瑪在砂拉越學校太陽能電供弊案的3項罪名全部成立,審理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認為,3名控方證人即羅斯瑪前助理理扎曼蘇、日拔公司董事經理賽迪和生意夥伴萊恩,是整個案件的核心。

再尼在判詞中指出,羅斯瑪前助理里扎曼蘇和日拔公司董事經理賽迪雖屬於污點證人,但這不意味他們供證完全不能被接納。

他說,里扎曼蘇和賽迪的證人角色已「被玷污」,是因為賽迪行賄,而里扎曼蘇公開承認他從賽迪那裡收賄。

「不過,一個壞人還是能說真話,重點在於闡述的真實程度。」

法官指羅斯瑪性格強硬 再尼也說,羅斯瑪在案發時影響甚至左右著其丈夫,即時任首相納吉。

他說,在納吉和夫人羅斯瑪的 「我可以給你一些建議嗎」(Can I advise you something)談話錄音中,清楚顯示羅斯瑪能就政府事務給納吉下指示。

再尼也認為,羅斯瑪在審訊中並沒有斬釘截鐵地否認通話的兩人是她跟納吉。

再尼說,羅斯瑪的語氣是命令的,與她的論點相反,即她知道納吉不允許其干涉政府事務。

「像馬哈基爾、瑪蒂娜和教育部秘書長阿利亞斯這樣的人從未質疑過被告或里查曼蘇的任何問題或指示,這一事實增加了這一因素的可信度。被告不是里查曼蘇可以利用的人。

「她性格強硬,會毫不猶豫地責備任何人。她在庭審中被英明的副檢察長盤問時的無畏也可見一斑,憑她的權威,我覺得這不是可以掉以輕心的事情。」

政治現金說法不成立 針對羅斯瑪提出的「政治獻金」說法,再尼點出這些錢在提供、給予和接受的情況,都不符合政治獻金性質。

他說,政治獻金通常是固定金額,但案中金額是按項目的百分比發出,顯然更直接於讓被告獲利;再者付款是秘密進行,兩筆款項都是大筆現金,並且是到被告住家單獨交給被告。

他直言,納吉作為時任巫統主席,在兩次交付現金時都不在場,捐款是供黨用的說辭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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