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洲日報》報道,在法官宣判羅斯瑪所有罪名成立後,女兒阿茲琳在社交品台Instagram上發帖文表示,法官的裁決是正確的,並寫道:「我們都需要尊重法庭的裁決。」
阿茲琳指出,她在法官做判決之前已預測最壞的情況,因此母親(羅斯瑪)被判有罪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繼續為父母祈禱,期盼能有好的結果。
她說:「對我來說,高庭做了正確的決定,我們必須尊重。如有需要,那就繼續讓案件上訴到聯邦法院來審理,我們要做的就是相信事實,並期望司法機構能在不受阻礙且無所畏懼地做出裁決。」
阿茲琳透露,在面對母親面控時很容易被主觀意識主導,尤其因為她從小受到社會及宗教影響下,思想及行動上總是難以保持客觀。
她說,這裡是馬來西亞儘管社會、文化及宗教都造成許多主觀上的噪音,但他們依然要客觀看待事物。
最後,她指出無論如何,她會繼續儘自己的綿薄之力,為國家利益努力。這是她身為一名大馬人的責任。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夫人羅斯瑪被判處監禁十年、罰款9億7000萬令吉,約等於3億1200萬新元。
《當今大馬》報道,高庭法官再尼下判時表示,如果羅斯瑪無法繳付罰款,則再加判額外的30年監禁。不過,法官允許暫緩刑罰,讓羅斯瑪保釋在外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