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本地有十名马国死囚 多数同贩毒有关

2022-09-03     月泓     8779

前者于2010年走私42.72克海洛因到我国被判处死刑。后者于2013年因持有60.15克二醋吗啡(diamorphine,海洛因的违禁成分)与走私120.9克二醋吗啡被捕,三年后被判罪成。

尚穆根说,有人出言反对强制性死刑判决是可以理解的,但强调毒贩可能摧毁成千上万的生命和家庭。

“纳加德兰带来的海洛因足够510名吸毒者吸食一整个星期,而卡拉万带来的海洛因足够超过2000名吸毒者吸食一周。所以你看,这些人是在利用别人的痛苦来赚钱。我可以理解有人同情他们,但我们也需要对他们的受害者表示同情。”

每年逮捕约3000名吸毒者 尚穆根指出,我国严厉的毒品法规保证了我们这个城市国家的安全,同时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

“在1990年,我们每年逮捕约6000名吸毒者,现在我们逮捕约3000人,尽管人口增加,但这个数字减半了。”

至于来自本地和外部要求停止执行死刑压力,尚穆根说,这种压力在我国几乎没有影响力,无法影响罪犯的命运。

他说,这种压力通常来自外国和媒体,这并不反映绝大多数新加坡人对特定罪行的强制性死刑判决的共识。

“十个新加坡人中有近七个或七成的人说,对贩毒的强制性死刑是合适的。当谈到谋杀时,近八成的人说必须有强制性死刑。”

他承认有一些政党反对死刑,但他说,必须将这些群体与那些出于某些原因利用这个问题的人区分开来。

“他们有权发表意见,但我们应该小心,因为他们并不反映大多数人的观点。”

已经对强制死刑完成检讨 当被问及是否会检讨强制性死刑,特别是涉及毒品犯罪的法律条文时,尚穆根指出,这在几年前就已经完成了。

他曾在2012年推动对强制性死刑的法律条文进行检讨,他说,在某些情况下,那些被指控贩毒的人可以避免上绞架。

“被告必须是毒品的‘纯粹运送者’,并为(警方)捣毁毒品团伙提供实质性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将向被告颁发合作证书,以便在判刑时行使司法酌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