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Muhammad Hisham Abdul Karim共承認四項性侵未成年的控狀,另外11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於2017年5月間,上網搜尋並發現了當時年僅11歲受害者的Instagram帳號。受害者當時還是一名小學生,曾在社交媒體帳戶上透露自己的學校,並上傳自己穿著學校衣服的照片。
被告隨後向受害者提出交友請求並開始和她聊天。受害者當時查看了被告的帳號,發現被告在社媒上也關注了幾名和她同校的朋友。
約女孩在樓梯口見面發生性行為 2017年11月中之前,被告和受害者相約,在某大樓的樓梯口見面。在那裡,被告不僅親吻女孩,還與她發生性行為。
接著,被告再次約女孩見面,並騎摩托車把女孩帶到兀蘭附近一個露天停車場。
被告讓女孩上了一輛屬於他的僱主的貨車,並在聊天的過程中,拿冰毒還提供器具讓女孩吸毒。女孩照做後,被告再對她進行性行為,之後將她送回家。
過後,兩人關係惡化,沒有繼續聯絡,直到受害者在2020年2月向社工透露自己曾與被告發生性關係後,才揭發這起事件。
法官:案件經過精心策劃 法官指出,這起案件中的受害者是一名年幼弱小的女孩,而且被告行為「顯然是有預謀,經過精心策劃的。」
法官說,被告上網廣泛搜尋並鎖定目標,他很清楚受害者只是一名小學生,給女孩毒品使她更脆弱,更易對她下手,這也是個加重處罰的因素。此外,被告透露自己在2013年到2018年間經常嫖妓,這也讓受害者面對感染性病的嚴重風險。
據心理衛生學院一名專家評估,被告患有戀童癖,並且有輕度至中度的重犯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