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初戀情人」越堤存贓款 女技術員不閱報又天真被騙

2021-11-28

被告為愛犯罪,當錢騾還包庇「情人」。(檔案示意圖)

為愛犯罪,女高級技術人員曾墜入情網當錢騾,遭揭發後仍執迷不悟,不僅向警方謊稱是他人慫恿,還協助「情人」提錢越堤存放。

《新明日報》報,被告是36歲的朱麗扎(Juliza Binte Ibrahim),案發時她是一名高級技術人員,她前天承認牴觸一項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調查顯示,被告自2015年結識一名叫「亞當」的男子,怎料卻成了愛情騙局的受害者。

根據警方調查,被告把銀行戶頭交給亞當,而亞當用來接收包裹騙局的錢,在2016年2月26日被告接獲警方勸告,要她避免處理來歷不明的錢財,但被告私下跟亞當持續保持聯絡。

時隔兩年,警方接獲一名女郎的通報指她成了包裹詐騙的受害者,一名男子自稱購買禮物,需要她支付郵費和關稅,女郎信以為真向對方匯款4600新元。

但女郎事後察覺不妥決定報案,調查揭露女郎匯款的帳號屬於被告,警方於2018年9月24日逮捕被告。

被告為了包庇亞當,謊稱是她的網絡情人「安德魯」要求她幫忙開設銀行帳號,好讓他能購買機票到新加坡,被告也表示她把信用卡和密碼寄給對方。

但實際上,她是在亞當指示下開了銀行戶頭,被告事後也承認當錢騾,取出這些錢,再越堤到馬國存放在亞當指定的戶頭。當時警方在銀行戶頭起獲4500元1角2分,包括被告存放的500新元。

控方指被告的心理報告沒提及有關她犯案的能力,而被告遭警方盤問時,也沒立即全盤托出,甚至涉及跨國存放錢的犯案手法。

法官最終判她入獄4個月,也允許被告延期服刑兩周,好讓她有時間安排私事和工作。

求情稱初戀 不讀報又天真

被告求情稱初次戀愛,也不讀報紙對詐騙手法不知情。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從未談過戀愛,也是愛情騙局的受害者,最初撒謊也是為了保護亞當。

律師指,被告不常了解時事或是讀報紙,因此生性天真,也不了解愛情騙局;被告也在心理報告表示若知道會遭亞當利用,她也不會做出這些事。

轉載請註明來源: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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