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意味著,月入5000令吉及以上的社險會員及僱主,須繳交的社險保費(EMPLOYEE/EMPLOYER EPF)為111令吉40仙,就業保費(EMPLOYEE EIS)則是19令吉80仙,共增加了26令吉60仙。
社險機構首席執行員莫哈末阿茲曼說,1969年社險法令(4法令)及2017年職員保險系統法令(800法令)的修正,把繳納上限從每月4000令吉提高至5000令吉,投保者所獲得的福利也增加了25.3%。
他在媒體彙報會上指出,如果會員不幸發生意外或死亡,他們及其家屬可以獲得更好的保障。
他說,共有150萬名投保者受到影響,其中包括本地雇員和外籍雇員,大約占總人數的19%。
」社險機構從9月1日起調高投保社險月薪上限,從原本的4000令吉調高至5000令吉,意味著月入5000令吉及以上者,須繳交的社險保費增加了22令吉60仙,就業保費則增加了4令吉,總共增加了26令吉60仙。「
他續說,原本月入4000令吉及以上者,所投保的工傷保險計劃(Skim Bencana Pekerjaan)和殘疾保險計劃(Skim Keilatan)須繳交88令吉80仙的保費。
讓投保者享更好福利 另一方面,原本收入4000令吉及以上者,須繳交15令吉80仙的就業保費。
他說,2022年就業保險系統(修正)法令(800法令)通過之後,月入5000令吉及以上者,須繳交19令吉80仙就業保費,增幅為4令吉。
他也說,調高投保月薪上限不是讓社險機構的員工加薪,而是讓投保者享有更好的福利。
「在法令4中的福利包括喪失能力福利(FHUS)、永久喪失能力福利(FHUK)、遺孀撫恤金、傷殘撫恤金及喪禮費;法令800的福利則有求職津貼(EMP)、收入減少津貼(EPB)及提前重新就業津貼(EBSA)。」
他指出,社險機構也將會調高養老金最低費率,現有受惠者的每月養老金也會提高,以配合日漸高漲的生活開銷。
「這不是社險機構第一次調高投保月入上限及改善各項福利,從1971年第一次規定上限為500令吉開始,這已是第5次調整了。」
至於大馬人平均壽命為75歲,為何社險機構沒有調高法令4中所規定的殘疾保險計劃年齡限制,他指出,有關年齡限制必須符合2012年最低退休年齡法令(753法令)。
「如果要調高殘疾保險計劃的年齡限制,社險機構需要進行深入的精算研究,把社險機構的資金永續性納入考量。」
他說,如果要提高800法令中就業保險的60歲年齡限制,也需要進行深入的精算研究,以及考慮社險機構的資金永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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