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社會凝聚力的整體水平為69%,新加坡是其中佼佼者,被視為凝聚力最強的國家。
決定東南亞國家社會凝聚力的最大因素是社會關係。從這一點來看,新加坡名列第一似乎理所當然。
所謂的「思想領袖」想必是指學術界、輿論界的有識之士,他們的意見和看法比較有分量。
東協十國中,新加坡(81%)是最具社會凝聚力的國家,其次是泰國(73%)和菲律賓(73%)。汶萊(57%)被視為本區域凝聚力最低的國家。緬甸(62%)則僅居於汶萊之上。
汶萊(57%)在排名榜上包尾,有點出人意表。
汶萊實施君主立憲制,且是回教國家,人民的信仰和生活習俗高度一致,王室掌握了國家財富,國家富裕程度在世界上少見,它實行社會福利制度,人民不必繳稅,教育醫療全免費。
該項研究的調查框架建立在有助加強社會凝聚力的三個因素之上。
一是社會關係,即受訪者的社交網、對他人的信任度,以及對多元社會的接受度;二是與社會的聯結,如國家認同;三則是人們對共同利益的重視,如團結互助。
我國自建國以來,為鞏固不同背景的人之間更緊密的關係而制定的國家政策和計劃,如種族融合政策、維持宗教和諧法令等,提高了人們對種族宗教多元的接受度,從而促進了社會凝聚力。
研究也發現,幾乎所有受訪新加坡人(98%)都同意,他們不覺得自己與國內不同種族背景的人有隔閡。
如過去一些人的看法認為,新加坡針對不同種族社群而設立的族群自助機制,如華社自助會,用各族群社區的力量改善各族群的福祉,曾受到強烈的批評,反對者認為這可能造成族群分化。
研究結果得出不同的結論,可能為反對者提供了一個口實,說以族群為對象的自助團體已經完成它們的歷史任務,它還有繼續存在的必要嗎?
既然新加坡人種族意識薄弱,不分彼此,新加坡的組屋政策中,照顧種族人口比例的原則還有保留的必要嗎?
同樣的,既然新加坡人不再根據種族背景分出彼此,馬來候選人也可以靠自己的本事爭取選民的認可,他們還有靠集選區制度護航,把他們送進國會的必要嗎?
尚穆根所強調的制度公平,更能解釋新加坡社會凝聚力強的原因。
不少國家的情況已經證實,當老百姓對政治體制、政府的治理能力失去信心的時候,便是人心渙散,人民缺乏社會認同感,國家走向衰敗的開始。
社會凝聚力是各項有利社會團結因素的集大成,非一兩項政策可以取得的成果。
新加坡不應為這項調查的排名而自我陶醉,事實上,它提供我們更多逆向思考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