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數據是對71名大馬人進行檢測後,發現有12人對大麻呈陽性反應。
玻璃市總警長蘇麗娜向《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警方於7月23日展開「邊境過濾行動」時,對96人進行檢查,71人被要求進行尿檢,其中12人呈陽。
「今年裡,有1612人被逮捕,1561人是本地人,51人是外籍者。」
她提醒民眾,不要特意嘗試吸食毒品或任何含有大麻成分的產品,否則將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下被控。
「攜帶大麻製作的產品進入大馬,也屬於犯罪行為,如果是大量攜帶,可在同個法令下被空擁毒或販毒。」
她說,大麻內含有四氫大麻酚(THC),會遺留在體內超過一周或數天,取決於個人身體。
警方:篩檢是長期政策 她說,警方很難對所有入境者進行篩檢,因為到大麻合法化的國家旅遊後被逮捕,這會影響司法審訊。
她解釋,要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下對嫌犯進行尿檢,執法員必須要有合理的懷疑才能逮捕及要求他們尿檢。
「執法單位若因為有關人士曾到毒品合法化的國家,對其懷疑並隨意取尿是不合理的,很有可能會因濫權而遭到民事訴訟。」
她說,大馬的地理位置仍靠近金三角,即毒品生產區。
「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不僅是檢查, 包括與鄰國合作收集情報。邊境的檢查不是臨時性的,而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