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型代币(securities tokens)
证券型代币与新加坡其他的证券一样适用于较为宽松的政策,对属于资本资产(capital assets)的证券型代币不纳入征税范围。根据证券型代币发行人的不同,对股息等属于收益资产(revenue assets)类别的收益征税。
初始代币发行(IC0)税务处理
ICO Taxation
发行支付性代币
通常,此类代币的发行过程会被视为发行方在进行支付性代币的交易,而这些代币的交易,而这些代币被视为发行方的“交易股票”。因此,发行支付性代币获得的收益会被征税。
但是,由于通过ICO发行支付性代币并不常见,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案例事实以确定税收规则。
发行性功能性代币
由于功能性代币是发行方对于购买方提供未来商品/服务的提前承诺。因此,发行所得款项是商品/服务的收益,应课税。
通常,ICO公司在履行其履行义务之前,有必要完成服务平台的开发。因此,发行功能性代币的收益被视为递延收益的一种形式。
发行证卷性代币
发行证券代币的收益类似于发行债务或股权的收益,因此本质上是资本,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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