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雪蘭莪州之後,檳城州元首周四(15日)宣布褫奪大馬前首相納吉的「拿督斯里烏達瑪」(Dato Seri Utama)勛銜。
檳州副秘書莫哈末扎古安說,檳州元首阿末弗茲同意褫奪納吉的「拿督斯里烏達瑪」(DUPN)勛銜,即日起生效。
他15日發表文告說,由於納吉被判罪名成立和坐牢,檳州元首於是宣布此決定。
納吉是於2009年獲得檳州元首賜封「拿督斯里烏達瑪」勛銜。
雪蘭莪州蘇丹沙拉夫丁殿下也在周一(12日)諭令褫奪納吉的拿督、拿督斯里,以及羅斯瑪的拿汀斯里巴杜卡勛銜,並在當天生效,有關取消及褫奪勛銜是符合1959年雪州憲法所賦予的權力。
納吉是於2004年獲得雪蘭莪勛銜是「拿督斯里」(S.P.M.S.),以及1992年冊封他的拿督(D.P.M.S.)勛銜。
據報道,森美蘭州王室已於2018年褫奪納吉夫婦的「拿督斯里烏達瑪」及「拿督斯里巴杜卡」的勛銜。
目前納吉還有其他7個州屬冊封的「拿督斯里」勛銜,包括彭亨州、霹靂州、玻璃市、馬六甲、吉打、砂拉越、沙巴,另外還有吉蘭丹的「拿督」勛銜。
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洗黑錢案,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隨著聯邦法院駁回他的上訴後,他需坐牢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目前,納吉在加影監獄服刑。
雪蘇丹下令 褫奪納吉夫婦勛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