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的被告在2016年擔任一名好友的伴郎,卻趁新娘單獨在酒店套房睡著時,進入房間非禮和性侵她。受害者原本誤以為對方是丈夫,發現真相後走出臥房,在套房的客廳找到熟睡的丈夫,揭發了被告的惡行,並把他趕出去,隨後報警。
被告宣稱當天以為自己是在家中,誤把新娘當成自己的妻子,他也否認性侵新娘子。不過,法官認為被告的證詞不可信,所描述的事情經過也同他提供給警方的口供有出入。
控方指出,被告曾因為展示或發送猥褻視頻,而在2002年被判入獄三個月。
被告的律師表示,他的當事人打算針對罪成的判決和刑期提出上訴。
至於案中的新婚夫妻,愛情長跑11年的兩人已經在案發後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