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周三(21日)發出庭令,暫緩執行高庭做出的簡易判決,令前首相納吉及其次子納茲夫丁,可暫時免受內陸稅收局追討17億令吉拖欠稅款。
根據《星報》報道,由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文、聯邦法院法官林添鑽及羅扎麗所組成的三司,宣布上述決定並紀錄在案。
東姑麥文在線上庭審中表示,直到兩名上訴人在聯邦法院的上訴有結果前,法庭暫緩執行高庭的簡易判決。
較早前,兩名上訴人的代表律師莫哈末法漢通知三司,作為答辯人的內陸稅收局不反對其當事人的申請。
高庭以簡易裁決准稅收局追稅 早前報道,高庭是在2020年批准稅收局的簡易判決申請,向納吉父子分別追討在2011年至2017年期間,所拖欠的16億9000萬令吉,及3760萬令吉稅金。
簡易判決是指法庭通過陳詞,而未在審訊中聆聽證人供詞的方式,對特定案件做出裁決。
納吉和納茲夫丁於去年9月9日在上訴庭上訴失敗,無法如願撤銷稅收局的簡易判決。
聯邦法院是在今年5月10日發出准令予納吉和納茲夫丁,讓他們就高庭批准稅收局,以追討稅款的簡易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