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公司章程時,如果考慮不周全,可能導致董事部決議僵持不下,甚至公司運作面臨癱瘓的局面。
我們常說「家和萬事興」,可是我們經常會發現,家族成員為了錢和權,鬧上法庭。如果是有家族企業的話,那這糾紛就大了,無法庭外和解就告上法庭。
「家族企業」有時就是因為裙帶關係,公私不分。
今天蕭錦耀律師要處理一個案件,有關「禍起蕭牆」,來看看怎麼審理。
主要人物:女當家,老二和老三。
女當家看好老二和老三是天生做生意的好料,果然在老二和老三的輔佐之下,家族的事業如日中天。一座大樓到一座大樓的置辦業務從新加坡展延到歐洲的市場。
生意做大了,隨著時局的演變公司需要改變經營模式和機制。老二認為成立了有限公司,其他手足也順利成為公司的股東。畢竟女當家時時都囑咐老二凡事都要把手足的利益考慮在內。然而老三卻不以為然。他一開始就反對其他的家庭成員加入公司,沒有理由拱手把公司的股份分給其他不參與經營的兄弟姐妹。結果,兩人意見不合,老三決然離開家族企業,自立門戶。結果家族企業在老二的獨自經營下,生意越做越大,給家庭成員帶來很多財富,也帶來很多問題,家人開始傲慢起來,和老二唱反調,把公司搞得烏煙瘴氣。
這個家族企業結局如何,聽蕭錦耀律師細說。
這起案件的啟示:
《錦耀時刻》節目簡介:
《錦耀時刻》蕭錦耀律師以講故事的方式,帶出各種案例,用他的法律知識和敏銳觸覺,挖出不可思議,被人忽略的一面;剝絲抽繭,讓大家看清是非黑白,知法不犯法。
每逢星期六958城市頻道 早上8點15分和8點35分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