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40項貪污控狀的馬來西亞巫統主席兼前副首相阿末扎希,被判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高庭法官莫哈末亞茲在今早9點半左右開始宣讀判詞,並在兩個多小時後,宣判阿末扎希的40項罪名全部不成立。
69歲的阿末扎希是在2019年6月26日,被控七項涉及外國簽證系統(VLN)的貪污罪。法庭在同年7月31日,決定一併審理阿末扎希面對的這七項控狀和另外33項外國簽證系統貪污罪。這40項控罪最終轉至莎阿南高庭審理。
阿末扎希的支持者乘坐兩輛巴士,一早抵達法庭外。他們高舉橫幅,高喊口號,力挺阿末扎希。數名巫統高層也現身,為他打氣。馬國警方派出警員到場駐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