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從女兒10歲開始性侵她長達一年,今天(26日)被法庭判處坐牢20年,鞭刑12下。
現年40歲的被告是從2019年9月起,趁女兒跟他和妻子同睡一房時,性侵當時年僅10歲的女兒。由於女兒不敢反抗也不敢求助,被告的行徑越來越大膽。他的惡行終於在2020年10月被妻子發現,但被性侵的女兒直到四個月後,才在一名親戚的協助下報警。
被告對一項嚴重法定強姦罪和另外三項性剝削兒童的罪名認罪。法官在判刑時,把另外六項控狀考慮在內。被告的刑期將從去年2月14日被捕當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