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一旦罪成,可面對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洗錢罪名成立,將面對不超過10年監禁和不超過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警察部隊今早發表文告說,來自商業事務局和七個警署的警員,在9月16日到29日期間,展開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一共有213名男性和99名女性因為涉嫌詐騙或洗錢而協助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6歲至78歲之間。
一共涉及超過1175宗詐騙案件,包括網絡愛情詐騙、貸款詐騙,銀行網絡釣魚詐騙、電子商務騙局,以及假冒政府或中國公安騙局等,騙走了受害者共計超過1570萬元。
警方表示嚴厲看待詐騙案件,並勸請公眾不要讓別人使用自己的銀行戶口或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