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民航局規定,出入境大馬的旅客須需按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103條文,填寫海關申報表(K7)。
民航局首席執行員鄔志順表示,根據有關法令,每一位出入境大馬的旅客或其他人士,都應向值班海關官員申報其持有的所有應課稅或違禁物品。 」
鄔志順在聲明中指出,根據2019年關稅局法令第55條 文,每一位出入境大馬的旅客或其他人士都應填寫海關附表3中的第7號表格,以申報任何在身上,或在行李或車裡的應課稅或違禁品。
他說,所有飛抵大馬的航空公司,都被要求向機上乘客宣布這項要求。
目前尚不清楚是每位乘客都必須填寫表格,還是只有攜帶應稅貨物或金額超過1萬美元(約4萬5000令吉)的乘客才需填寫。
不過文告里並未說明,重新恢復這多年前已停止的措施的理由。